“白水镇座棚村基母村民小组原组长李登文、副组长赵永富擅自支取9户低保户2015年上半年低保金24940元;菱角乡白沙坡村第十七、十八村民小组联合党支部书记潘兴华、第十七村民小组副组长黄国所组织18名村民,以会议决定的形式保管本村4户低保存折,私自支取低保金共计50640元……”近日,沾益区纪委、监委集中通报了四起扶贫领域侵占、截留、私分低保金的违规违纪问题。
为进一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该区集中开展农村低保问题专项治理,以财政供养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低保经办人员亲属尤其是民政部门干部职工亲属为重点对象,严肃纠正低保工作中作风漂浮、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未严格落实农村低保制度、未执行低保资金使用有关规定、未定期报告农村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等问题,深挖细查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私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切实发挥农村低保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本次专项治理分为方案制定、自查自纠、调研督查、整改落实和机制建立五个阶段,明确乡(镇、街道)要集中时间对辖区内的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包括近一年来曾提交申请但未审批通过的家庭、动态管理中清退出的低保家庭等;民政部门会同扶贫等相关部门指导乡(镇、街道)摸清农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数,建立相关台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受理、快查快办在农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对于重大问题线索、媒体曝光或领导批示的重大违规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对腐败问题和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要倒查党委责任。”本次专项治理发现“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作风不扎实的,视情节轻重,对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建立通报曝光工作机制,定期梳理已经查处的社会救助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案件,深入剖析案件成因,并进行通报曝光,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倒逼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据了解,今年以来,沾益区共受理农村低保领域信访举报16次,处置问题线索5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问责2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黄丽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