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纪委、监委制定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将通过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在各单位梳理上报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的基础上,按照“三顺一倒查”的要求,深入查找政策落实、项目推进、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问题.通过对各县(市)开展交叉检查、对州级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开展重点抽查,深入细致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据了解,此次专项治理除了排查梳理今年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外,还将对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通过对各县(市)、州级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部门(单位)至今仍在整改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倒逼责任落实,督促问题整改、责任落实到位。
“这次专项治理,要认真审查各单位上报的自检自查报告,一旦发现存在在上次专项治理过后没按时限要求整改的,及时作为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的内容,决不允许整改‘打折扣’、落实不到位。”文山州纪委、监委负责人在安排专项治理工作时强调。
文山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检查,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截至目前,共对脱贫攻坚履职不到位的2个县党政主要领导和州级行业扶贫部门责任人进行集体约谈,对扶贫工作存在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问责处理35人,提醒谈话59人,诫勉谈话31人。(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