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办结脱贫攻坚领域群众诉求1313件

发布时间:2018-06-22 07:58:00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五级联动”“两个平台”的“末梢监督”作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纪律保障。今年以来,全县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313件,办结1313件,其中精准识别、易地搬迁、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典型诉求880件。

健全工作机制。运用发挥好“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贯彻落实赵乐际同志在云南调研期间的讲话精神,运用好省纪委、监委对“两个平台”的规范使用手册,充分发挥好平台有效解决诉求、及时化解矛盾、维护群众利益的作用。建立健全巡查台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乡镇和村(社区)进行整改。

层层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追责、问责、通报的长效机制,严格执行通报制度和“红色预警制度”,点名道姓列出存在的典型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对未完成办理录入任务的乡镇和村(社区)发出“红色预警”,对连续两个季度未完成录入任务的乡(镇)、村(社区),按干管权限进行追责问责。

规范受理录入。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该县印发的《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相关工作的通知》《龙陵县纪委关于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发挥好“两个平台”的作用,对诉求咨询类问题,村(社区)群众诉求受理中心、乡(镇)纪委和县纪委信访室实行谁首接谁登录办理的原则,避免重复录入。

强化监督审核。乡(镇)纪委负责对所辖范围内受理问题录入、处理、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监督,每日登录一次平台对村(社区)录入情况进行审核。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每日按照上午、下午时间段登录两次,及时对乡(镇)录入的信息予以审核,发现录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通知整改;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梳理并向分管领导报告,按规定程序办理。(李转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