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1至4月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7个

发布时间:2018-05-19 08:11:11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批示精神,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为全县脱贫攻坚供坚提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安排部署,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大集中整治力度,围绕“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整改”等,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同时,按照县纪委《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的通知》要求,紧盯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督办六项指标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以及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督促指导工作。1至4月,全县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7个,移交并处置问题线索77个,办结77个,办结率100%。

加强分析研判。按照《关于持续强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移交处理报送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对排查、移送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处置意见,并督促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或整改方案立即整改;针对发现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对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处分的坚决处分。1至4月,全县共录入扶贫领域群众诉求469件,办结469件,办结率100%,通过不断加大平台运行的监督管理,群众诉求及时有效地得到了解决。

严肃追责问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重要任务,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不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些人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扶贫政策不坚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通过纪律审查工作治本功能,切实解决扶贫领域的腐败及作风问题,1至4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追责11人,其中:通报问责8人,单位1个,党纪处分3人,累计通报曝光扶贫领域问题4期12个典型问题13名党员干部,以严的纪律、实的作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王艺蓉  张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