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专项治理扶贫领域“微腐败”

发布时间:2018-05-08 08:01:22   来源:保山市纪委

去年以来,龙陵县纪委、监委紧盯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以实际行动为实现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以推动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切入点,龙陵县结合实际建立“六项制度”,即一年两例会制度、一月一报告制度、直查直办制度、问题线索发现制度、通报曝光制度和统筹推进制度,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龙陵县纪委、监委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的重点岗位和重点人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挪用等违纪问题和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重点问题。2017年以来,全县各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起,处理干部22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注重发挥好日常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采取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发放便民监督卡等方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执纪问责的线索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基层主动收集线索,鼓励群众大胆举报,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把脱贫攻坚“五级联动”监督平台作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消除平台覆盖“空白点”和诉求录入“空白点”。今年一季度,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并录入脱贫攻坚领域群众诉求787件,办结786件,正在办理1件。

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综合运用专项、常规和点穴式、机动式巡察等,确保扶贫领域督查全覆盖。进一步整合乡镇和职能部门力量,点、线、面有效结合,及时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联合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照重点整治内容,深入扶贫对象家中,面对面向群众了解政策落实、补贴发放、干部作风等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同时,以查处一个、教育一片的决心,不护短、不遮丑,做到从严执纪问责,常态化通报曝光。

“坚持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严查‘微腐败’,认真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行为,严肃查处,绝不姑息。”龙陵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王龙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