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持续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严惩扶贫领域违纪行为。2018年第一季度,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领域,全市共给予9名乡镇、农村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处分,严惩“动奶酪”的行为。
定目标明方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市纪委紧紧围绕保山市《市级部门2018年脱贫攻坚职责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依据纪检监察机关自身职能职责和目标任务,对标对表狠抓落实。印发《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就全市2018年到2020年持续开展好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盯重点抓关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把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抢占掠夺等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以及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线索排查及案件查处的重点。加强与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定期排查移交处理扶贫领域问题,建立移送问题线索、通报情况、交流信息的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综合运用巡察监督、问卷调查、网络举报、入户走访等方式,前移信访举报窗口,盯扶贫政策落实、查不正之风,盯扶贫资金安全、查腐败问题,盯干部履职担当、查工作不力,全方位搜集问题线索。
明责任严惩处。纪检监察机关把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要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市纪委定期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推进不力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人,对存在突出问题的督促整改、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不听招呼,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的,坚决严处,确保监督执纪实效。(任文宇 倪慧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