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会泽县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聚焦脱贫攻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突出矛盾,通过加强沟通、联动协作、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共同落实好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的处理工作,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
明确目标任务。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及省、市纪委关于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安排部署及有关精神;组织成员单位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分析研究,统筹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交流各成员单位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开展监督检查的情况;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对扶贫领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实施、责任履行、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通报情况,提出解决措施和处理意见;通报在监督执纪问责中发现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明确联席方式。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包括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信访局等17家单位,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由县纪委县监委召集、主持,如遇重大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以随时召开。同时,可邀请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参加会议,也可根据议事内容确定其他参加会议人员及时增开联席会议。
明确职责分工。联席会议办公室设于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具体负责议题收集、会议筹备等工作,跟踪督办联席会议认定重大事项的办理,并在下次联席会议上通报反馈。各成员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健全并落实问题线索排查机制,定期排查汇总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和专项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定期移交联席会议办公室。
明确工作机制。建立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定期排查移交问题线索、重要情况抄报县级领导、严肃责任追究等“四项工作机制”,对各成员单位排查、移交的扶贫领域重要问题线索处置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全面参与脱贫攻坚意识不强、责任压实不到位、对任务研究落实不够、督促检查不够的情况;各成员单位对职责范围内扶贫领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应发现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交这“三类重要情况”,以书面形式抄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强化监督力度,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王升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