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纪委县监委把更好服务决胜脱贫攻坚作为当前最大的政治任务,树牢纪检监察机关职责使命,创新工作方式,强化脱贫攻坚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着力强化政治担当。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工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抓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政治意识,主动融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上来。
着力强化履责担当。按照时间节点,完成了派驻机构改革,组建了17个派驻机构、4个专职巡察组,充实整合了监督力量。制定了《永胜县脱贫攻坚“八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推动各项脱贫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加强检查考核,将脱贫攻坚监督工作成效纳入纪委、纪检组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评价。
着力强化日常监督。始终把脱贫攻坚工作纪律挺在前面,印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方案》《加强脱贫攻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职责和监督纪律,出台了《永胜县关于在脱贫攻坚中强化干部纪律作风的九条规定》,依纪开展监督检查,实施中实行一月一督查一通报,限期整改落实。派出脱贫攻坚工作督查组23个69人次,累计开展督查13次,做到监督检查常态化。
着力强化约谈提醒。制定《永胜县纪委监察委关于实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的规定(试行)》,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及时提醒警示,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约谈、集体提醒谈话285人次。
着力强化专项治理。根据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深入全县15个乡(镇)、12个责任部门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共发现存在问题45个,交办需整改问题45个,其中已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10个,正在整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35个,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2条。
着力强化执纪问责。坚持零容忍、无禁区、全覆盖,从严从快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今年来,针对丽江市脱贫攻坚动态管理"回头看"情况报告存在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集体谈话107人,全县通报问责15人,诫勉问责12人,组织调整问责5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通过有力的责任追究倒逼了脱贫攻坚工作责任的落实。
着力强化源头化解。认真落实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工作,及时办理回应群众诉求,去年以来,全县“五级联动”群众诉求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554件,办结1551件,脱贫攻坚监督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429件,办结427件。
强化“利剑”作用。开展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完成四轮巡察,共巡察党组织22个,发现问题260个,移交党员干部问题线索82条,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13人,“利剑”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作用凸显。(张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