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弥勒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再发力,深入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21个。
交叉检查,传导压力。组成6个检查组,由市纪委常委任组长,乡镇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对12个乡镇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重点检查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截留挪用、失职渎职违纪违法行为,以及扶贫工作谋划、领导、组织、推动、政策措施落实不力,作风不严不实,工作脱离实际、层层加码、急躁冒进,不主动作为、消极观望、拖延等待等作风问题。对脱贫攻坚主责部门,采取抽调纪检组、扶贫办、审计局业务骨干力量的方式组成6个检查组,重点检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扶贫领域重点环节监管等问题。根据职能职责,分别突出乡镇与部门检查重点,形成专项治理一盘棋态势。
推动履责,形成合力。监督检查的目的是推动工作的落实。在开展专项治理监督检查中,检查组通过查阅台账、走访座谈、抽查贫困户等方式,深入了解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在检查中,检查组突出纪律要求,直插关键环节、问题要害, 对发现的问题不遮掩、不护短,直接指出,及时予以纠正,确保通过监督检查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严肃纪律,形成震慑。强化专项治理成果运用,以查促纠以纠促改。市纪委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整改,并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整改不到位的乡镇和部们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对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震慑。(杨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