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制定“铁十条”狠抓脱贫攻坚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8-03-29 08:00:38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进一步抓实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工作,严管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南涧县制定脱贫攻坚“铁十条”,要求全县脱贫攻坚工作要做到“十个不准”,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十个不准”具体内容是:一是不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得在实施精准方略、提高脱贫实效上打折扣。二是不准脱离现行国家脱贫标准,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质量,也不要调高标准、吊高胃口,不得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三是不准在落实精准脱贫政策上搞变通,不得用普惠政策、公共服务政策代替到村到户精准脱贫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不落实脱贫攻坚政策,不得违规违纪动扶贫“奶酪”。四是不准违反精准识别和脱贫退出的程序和规定,严格执行“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制度,切实做到“档内无硬伤,档外无真贫”,严把退出关,切实做到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五是不准打着脱贫攻坚的旗号违规举办各类活动。六是不准搞“走读式”“挂名式”帮扶,要落实驻村帮扶工作“十项任务”,不得以简单的送钱送物代替结对帮扶,要真蹲实驻、真帮实扶。七是不准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搞“文山会海”,不得召开没有实质性内容的会议,下发没有政策含金量的文件,用开会、发文件等代替工作落实。八是不准在检查考核调研中增加基层负担,不得频繁检查、多头督办,不得为迎接各项检查制作展板、画册、标语、横幅等,不得到基层搞无明确目的、无实质性内容、重复或轮番调研,分散基层的精力,加重基层的负担。九是不准增加填表报数频次,不得增加规定以外的表册资料和填报频次,推进扶贫信息的部门共享、互联互通,保持部门之间数据一致性,精准扶贫大数据不得各自为政。十是不准花钱为脱贫攻坚成效“贴标签”,不得花钱请新闻媒体、专家学者为扶贫总结经验、开研讨会,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办专版、设专栏。

据悉,2018年,南涧县从机关事业单位中,选派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实、综合能力强、身体健康、具备履职条件的干部,以及大学生村官,共330名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经培训后已全面进驻80个村(居)委会。(杨绍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