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要求,制定了《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助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
专项治理紧紧围绕中央、省、市扶贫工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贪污侵占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违法违纪等问题。通过专项治理,确保2017年10月及以前结转结余的财政扶贫资金归零,2013年以来扶贫专项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得到全面纠正和处理。
按照自查自纠、组织开展检查、市级重点抽查3个阶段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共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77条。按照责令整改、批评教育、问责处理、党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方式,现已责令整改191件,批评教育69人,问责处理1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人。
针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建立督促整改工作机制,建立台账、专人负责、销号管理。要求各县(区)及各市直单位每10日要以书面形式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专项治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所有问题整改处理到位。(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