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关县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这一中心,重整行装、重建机制,压实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工作责任,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开刀”,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大关县进一步压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专项纪律检查领导小组,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相关委室负责人组成。实行副书记、副主任包乡,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挂片,负责扶贫工作监督和问题线索处置。
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县、乡、村三级联动举报机制,通过县乡纪检监察平台,认真受理广大群众对脱贫攻坚违规违纪问题的投诉举报,严格按有关程序办理。设立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完善乡镇村(社区)信访诉求渠道并公示。
规范线索处置。建立与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扶贫、发改、财政、审计、住建、人社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和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业务监管、专项检查中发现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每月定期汇总移送县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隐瞒不报或不及时移送,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责任。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线索及分流处置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逐项对账销号。(吕昭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