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出台《办法》 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发布时间:2018-03-12 08:27:07   来源:昆明市纪委

近日,昆明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通过健全组织领导机制、细化工作内容、机制和要求,持续深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健全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市纪委、市监委纪检监察监督室职责任务分工,由领导小组成员带队,成立三个工作督导检查组,负责对有脱贫攻坚任务县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以及深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根据有关工作安排,适时组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和调研督查,切实为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细化工作内容。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执行政策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责任不落实和截留私分、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把扶贫领域纪律作风问题作为监督执纪重点,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对扶贫任务重、问题反映多的地区,覆盖到乡镇,延伸到村;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或者问题线索较多且查处不力的县区,要深入一线进行实地督查。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把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

规定工作机制。要求各督导检查组要每月驻点检查,并紧盯线索排查、移交、处置、追责、通报、督办件六项指标落实情况,加大对县区纪委的督促指导。在市纪委网站开通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曝光专区,及时通报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坚持每月召开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例会,按月通报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完成情况。对脱贫攻坚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应付、失职渎职,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严肃追究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对失职失责的党委和纪委实施“双问责”。

明确工作要求。按照先查先办、快查快处、严查严处的要求,不断加大问题线索处置力度。始终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一些人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的形象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扶贫政策不坚决、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将及时进行约谈,对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处分的坚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王艺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