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屏县持续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今年以来,已累计纠正和查处问题36个,处理责任人45人。
健全工作机制,压实责任链条。制发《石屏县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治理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牵头协调,县扶贫办、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12个责任部门共同参与实施。对专项治理工作分阶段进行部署,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深入分析本乡镇本部门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按照自查自纠、交叉检查、重点检查、整改落实、迎接检查等“五步骤”开展专项治理。县纪委牵头督促追根溯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建立完善防止问题发生和反弹的长效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脱贫攻坚政治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十个重点。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该县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了“重点检查对扶贫工作的谋划、领导、组织和推动方面的情况;“四个意识”是否落实在脱贫攻坚工作中;重点检查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看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是否到位;重点检查贯彻精准扶贫要求情况,看是否存在扶贫对象识别仍然不够精准,动态管理不够有力,查缺补漏纠正贫困对象错评、漏评和错退仍不到位”等十个重点,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压实主体责任,切实把扶贫政策落到实处,真正发挥扶贫资金和项目带动作用。
开展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在各乡镇、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的基础上,由县纪委常委带队,从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及乡镇纪检、扶贫、财政等部门抽调55人,成立9个交叉检查组、2个重点检查组,对全县9个乡镇、11个部门开展交叉检查和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方式,重点查看各单位自查自纠是否做到了“四到位”,即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全覆盖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查找的精准程度是否到位,对项目、资金、责任问题的整改落实是否到位,对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是否到位。累计检查各类项目180个、涉及资金7.66亿元,发现问题26个。
加强问题分类,精准对症下药。将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及时反馈给被检查乡镇和单位,要求逐项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到位。目前,9个乡镇和11个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26条、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等。县纪委将通过跟踪监督,对整改效果不理想、群众不满意的,采取下发督办通知单等方式,责成“回炉”“补课”,限期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抓得不紧、整改措施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苏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