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清单式”督查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2-24 08:12: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南涧县纪委把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制定《南涧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县纪委按照牵头协调的职责,及时成立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并组成县纪委常委、“两办”督查室、财政、审计相关人员为成员的3个重点检查组。县扶贫办等责任部门和8个乡镇按照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自查自纠。做好自查自纠,建立工作台账。8个乡镇和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农业局等15个涉及扶贫项目资金的责任单位,按照“三顺一倒查”要求,全面自查2013年以来的扶贫领域工作责任清单、扶贫领域项目清单、扶贫领域资金清单,认真对照清单查找存在问题,切实分析职责范围内扶贫项目及资金使用方面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形成“一报告两清单”,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坚持问题为导向,开展“清单式”督查。建立督促整改机制,坚持边查边改。重点检查阶段,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地查验、入户走访等形式,按照“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盯着问题改”的要求,围绕“十查十看”内容,对8个乡镇和15个责任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查找出来的31个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一对一、面对面督促责任单位和乡镇整改落实,对能够及时解决的一般性问题,第一时间书面向乡镇和责任单位反馈,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问题整改的实效性,目前立行立改完成问题整改28个,对其余未完成整改的3个问题责成相关乡镇和部门进行整改。(胡增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