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三聚焦”着力治理扶贫领域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8-02-21 08:26:18   来源:文山州纪委

2017年以来,砚山县将惩治扶贫领域“微腐败”作为工作重点,“三个聚焦”全面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过精准监督、从严惩处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聚焦重点抓自纠。在县级层面,砚山县按照文山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定细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了自查自纠方式方法和工作步骤、时间要求;在涉及扶贫领域工作的11个乡(镇)和12个县属主要责任部门,聚焦10项督查重点,围绕“完成全年扶贫目标任务百日行动”要求,按照“三顺一倒查”的步骤,深入全面进行自查自纠。聚焦本乡镇、本部门对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不够、帮扶力度不够等共性问题,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累计形成“一报告两清单”66余份。

聚焦督查抓整改。自2017年12月开展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以来,县纪委监委按照“一月一监督,10天一通报”工作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倒逼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累计对11个乡镇、17个县属部门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现问题84个,分别以会议通报、下发整改清单和情况通报等形式责令涉及乡镇和部门限期整改。截止2018年1月25日,共完成整改37个,仍在整改47个。

聚焦问题抓惩处。制定实施《砚山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砚山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为转变作风和确保扶贫责任落实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把追责问责作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的重要举措,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效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县纪委监委共处置脱贫攻坚领域问题线索98件,结案97件,对56人进行了提醒谈话或约谈,进行诫勉谈话8人,给予问责处理51人,给予12人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处理责任单位14个,全县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5起77人,召回不胜任现职干部66名。(王永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