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围绕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推动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2017年,全州共排查各类问题1068件,移交处置线索438件,其中转立案110件;办结问题线索375件,其中,立案办结9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84人,问责60人,司法机关处理39人;公开通报曝光38批次、177人次。
齐抓共管聚合力。以纪委全会、纪委常委会、情况汇报会等方式研究、部署、督促工作,层层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及任务,细化分工,把扶贫、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督合力。
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定责任清单、项目清单、资金清单及问题清单表格,规范指导全州各级纪检部门建立工作台账和问题清单,对照清单开展检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开展各类检查1288次,抽查贫困户及检查相关单位5807个,排查问题1068件,收集问题线索438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630个。
严肃追责不手软。强化纪律规矩刚性约束,对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违反脱贫攻坚纪律,截留、挪用、贪污、以权谋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性质恶劣的贪腐行为严查快处,办结问题线索375件。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约谈工作推动不力单位99个次,约谈领导干部191人次。对未及时补齐、增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的94个单位予以通报。问责6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86人。
信访渠道多元化。将举报箱设到村、受理举报的公告宣传到户,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监督。深入推进“五级联动”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去年8月16日省纪委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开通后,州、县市纪委迅速部署,督促指导乡镇、村及时启用,录入涉及扶贫领域的群众诉求信息,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州累计录入平台数据7938件,办结7854件,办结率98.94%。
通报曝光强震慑。对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典型问题,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分38批次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43个,向全州各级各部门释放出有贪必惩、有腐必肃,有责必究、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形成惩腐追责的震慑氛围。(王亚远 杨自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