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丽江市纪委把高效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强化监督检查,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铁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畅通举报渠道。健全完善信、访、电、网“四位一体”受理信访举报机制,做到来信专人看、来访专人接、电话专人听、网络举报专人办。坚持“严”字当头,无论群众反映的问题事大事小、资金钱多钱少、情节是轻是重,只要涉及举报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一律予以受理。加强协作,与信访、司法机关、扶贫、审计等多个部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协作机制,形成惩治违纪问题合力。
规范线索管理。把各渠道收集到的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统一纳入信访受理台账进行分类登记管理,对线索来源、受理时间、被举报人基本情况以及举报的主要内容、线索的移送转办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实行编号管理,有效防止问题线索遗失、泄密、重复查处、久拖不决等问题发生。
明确办理时限。市纪委收到上级交办的市管干部督办件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拟处置意见,按程序逐级报告,优先办理。各县(区)纪委接到上级交办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同时,为提升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办理时效,在明确办理时限的同时,采取电话催办和发函催办形式分级催办,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办理责任。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处置“零暂存”。
强化监督检查。依托信息管理系统和台帐,定期对账检查,发现县(区)纪委信访室未及时接收受理、分流办理或录入的,及时督促整改。对扶贫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等进行重点督办,对省纪委领导、市纪委领导包案件进行督办。2017年,对上级转交的65件信访举报件进行了督办,已办结44件,正在办理21件;重点对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线索43件进行了督办,了结31件,立案5件,正在办理7件,处分12人。(舒英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