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大姚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重拳查处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拓宽诉求举报“进口”。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和运用好云南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诉求。年内,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录入扶贫领域群众诉求件1285件,办结1280件。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提醒谈话及遵守扶贫领域纪律承诺工作3405名,3名干部如实向组织说明了未及时清退69户贫困户产业扶持资金43650元的问题。
强化监督检查“关键”。围绕年度脱贫目标任务,着力解决是否存在欺上瞒下、敷衍塞责,不为群众脱贫出实招、想办法,提高或降低标准,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问题。2017年,共抽查村委会131个(次)、抽查脱贫贫困户353户,梳理排查到问题线索5个。发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岗情况通报25期,通报未在岗驻村扶贫工作队员26人次,下发督查通报6期,召开州审计局对我县2017年脱贫攻坚跟踪审计移送问题约谈责任领导会议,对16名责任领导开展了集体约谈。从严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发现问题26个,督促整改问题25个。
突出线索问题“要害”。组建了17个巡察组,对7个乡镇党委和17个县级部门党组织开展巡察,发现问题204个,问题线索55个,提出意见建议157条。目前,已整改落实发现的问题162个,问题线索已初核办结32件,立案审查10件,受党纪政纪处分3人,督促被巡察单位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制度89项,清退上缴违规资金37.1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01.89万元。2017年10月中旬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8个方面13条,已进行巡察反馈,目前正在整改落实中。认真做好州委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州委巡察组反馈的11条23项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抓好整改落实。
严查违纪案件“重心”。始终保持惩治脱贫攻坚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坚决做到“零容忍”抓好违纪案件办结。督办省、州纪委交办脱贫攻坚案件78件,对县民宗局1名违反驻村工作纪律要求的干部进行了立案查处,对1名乡镇扶贫干部在小额扶贫贴息贷款扶持项目、贷款资金用途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和1名村委会书记在低保评定中优亲厚友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对6起扶贫领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严肃的查处,通报曝光典型问题3次8人。(王文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