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县监委共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

发布时间:2018-12-30 08:26:53   来源:楚雄州纪委

近日,禄丰县监委依法对唐某某涉嫌单位行贿罪调查终结,并按照法律规定将案件移禄丰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

今年11月,经楚雄州监委研究决定,将唐某某涉嫌违法问题指定禄丰县监委管辖。接到任务后,禄丰县监委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唐某某涉嫌违法问题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这是县监委成立后办理的首例留置案件,也是纪检监察机关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一次实践探索。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度融合、合力攻坚,坚持依纪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确保首战告捷,充分彰显监察体制改革实效。”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首次工作部署会上强调。

因案情复杂、涉案范围广,该县监委领导和调查组成员多次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案情,积极向州监委请示汇报,商请县检察院公诉科提前介入引导调查取证,从案情分析研判、组织调配力量、严格把控程序、完善证据链条等方面入手,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探索案件审查调查的方式方法、细节步骤等,确保案件依法依规。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调查组先后使用了谈话、询问、讯问、调取等调查措施,依法调取、收集、固定被调查人的违法证据,确保案件全留痕。同时,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在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的同时,快办快结,稳步高效推进案件查办进程,仅用30天就完成了调查工作。

“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把好的经验和做法固化下来,形成一套可复制可传播的经验,并在全县纪检系统推广,确保以后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法律的检验。”该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在案件移送后对调查组提出明确要求。

据悉,自该县监委成立以来,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严格执行监察法对采取留置措施的相关要求,规范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实现依法调查与移送审查起诉无缝对接,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截至目前,该县监委共采取留置措施3件3人。(姚晓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