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多措并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质效

发布时间:2018-12-29 08:21:50   来源:红河州纪委

今年以来,红河县纪委监委针对监察体制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队伍整合、纪法融合、惩防结合等方式凝聚合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力度和节奏。1至11月,共立案47件,党纪处分33人,政务处分7人。

优化人员配置。成立监委后,根据岗位特点及队伍现状,坚持人岗相适、优势互补,将纪检干部与转隶干部混合安排,把熟悉纪律审查和职务犯罪调查的业务骨干充实到执纪审查部门,熟悉法律文书和诉讼业务的干部充实到案件审理部门。及时开展纪检监察业务大培训,通过专题授课、廉政教育、党性锤炼和才艺展示等方式,增强纪检队伍的凝聚力,激发纪检干部的战斗力。今年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州纪委监察委业务培训班2期,举办了3期全县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同时,选派2名同志参加了省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班,1名同志参加中央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班。组织纪检干部进行党纪法规知识测试2次,共有90余名纪检干部参与。

凝聚办案合力。根据问题线索情况,有针对性地选择熟悉相关业务的办案人员进行核查,做到“因案选人用人、查案快速有力”。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职能作用,完善协调联动机制,在充分发挥纪委机关各职能室作用的基础上,加强与审计、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凝聚办案合力,快速反应,快速出击。把违反纪律的主要问题查清后,针对一些能够作出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问题,及时办理,尽快结案。在处分决定下达后,由审理室第一时间派专人送达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并及时跟踪监督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督促他们按照职责分工和执行期限,严格落实处分决定,确保快速执行到位。

发挥派驻优势。在将13个派驻纪检组纳入执纪监督协作区范围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建立县纪委常委包抓,“纪检监察室+纪检组+乡镇纪委”联合办案模式,加强对各乡镇纪委及派驻纪检组执纪审查业务工作的指导,通过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业务能力提升,持续强化办案合力。今年以来,13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先后对57个监督单位的232名班子成员和462名科室站所负责人开展廉政教育和谈心谈话活动。先后开展监督检查9次,明察暗访14次,开展交叉检查3轮。

深化专项治理。统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工作,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深化年”活动,针对“四风”问题新表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作风、群众身边“微腐败”“六个严禁”“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五大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对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公开曝光,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一律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落实不力的一律进行“一案双查”,对存在体制机制漏洞的一律限期整改。截止11月底,共开展作风纪律督查23次,对36个单位33人的作风问题向全县通报。对62名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提醒谈话,对24名进行诫勉谈话,对29名领导干部和12个单位进行问责,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3件26人。(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