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推动监察体制改革向纵深迈进

发布时间:2018-12-25 08:19:25   来源:德宏州纪委

德宏州各级监察委员会成立后,聚焦改革中心任务,坚持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多措并举推动队伍、业务、职能迈向全面深度融合,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强化案件查办、强化日常监督、强化自我约束,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

强化制度建设,规范流程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州纪委监委在明确责任分工、规范工作流程、提升议事决策效率上下足功夫,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德宏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和《德宏州纪委常委会德宏州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明确11项州纪委书记、州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细化议事决策范围、会议组织召集、会议主题确定、议事决策程序和要求等8个方面37项州纪委常委会州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健全完善了州纪委州监委重要事项酝酿机制;规范州纪委、州监委机关公文行文,制定下发了《德宏州纪委、德宏州监察委员会公文行文办法(试行)》,明确行文规则、发文机关选择、发文字号及适用范围、行文拟办、行文签批、行文校核和行文归档7个方面的具体要求,着力提升州纪委监委公文行文质量和效率。建立《州纪委州监委机关每月工作例会制度》,规定每月第一周召开工作例会,由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围绕常规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和需专题会、常委会研究事项四个方面分别汇报分管工作上月开展情况和本月安排意见,并由分管副书记(副主任)对常委、委员汇报情况作简要点评,及时全面掌握州纪委、监委机关各项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增强工作的计划性和统筹性。

强化案件查办,把握关键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能职责和权限,厘清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补齐能力短板,着力提升执纪审查调查能力。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在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国家公职人员涉嫌受贿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过程中,对受贿行贿双方同步采取留置措施,加大对行贿人员的查处力度,推动执纪审查提速增效。按照中央、省纪委关于加强留置场所建设的有关要求,立足现实需要改造、规范管理挖潜,全面提升物防、技防、人防水平,以满足州和县市开展审查调查、留置需要。同时,着眼长远作好规划。截止目前,全州共对21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国家公职人员12人、非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嫌疑人)9人。拓宽执纪审查覆盖面,全力消除留置空白点,州纪委监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通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情况,要求县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把消除留置空白点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政治任务,明确州纪委常委州监委委员联系包县办法,今年年底完全消除县市纪委监委留置空白点。立足监督检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1至12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597件,处置反映问题线索663件,同比上升44.75%;立案审查307件365人,同比上升18.07%;结案292件,同比上升28.07%;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4人(党纪处分307人,政务处分73人),同比上升29.96%。

强化日常监督,宽严相济提升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能力。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监督摆在首要位置,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力提升监督执纪针对政商关系不亲不清,干部关系不纯不净问题,起草《德宏州委关于全面修复和重构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推动德宏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若干意见》,配合州委组织部研究制定《德宏州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形成干部监督管理“1+N”模式。突出抓好第一种形态的深化运用,持续深化“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及时督促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主动开展提醒谈话,使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更加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使各级党员干部习惯在监督和约束中工作生活。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原则和要义贯穿于监督执纪监察全过程,采取提醒谈话、约谈、诫勉谈话、谈话函询等方式,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今年以来,全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801人,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456人(次),占56.9%;第二种形态处理168人(次),占21%;第三种形态处理123人(次),占15.4%;第四种形态处理54人(次),占6.7%。截至目前,全州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谈话57569人次,其中,常规性谈话53214人次、处置性谈话398人次、调查性谈话3957人次。

强化自我约束,抓早抓小提升队伍管理水平。州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切实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约束和日常监督。严格执行《德宏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关于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及处置情况统计制度》《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过问案情、说情干预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规定,对反映县市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上管一级,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2件12人,立案3件3人,谈话函询5件5人。密切关注干部思想动态,积极拓宽领导与干部思想沟通和工作交流新渠道,认真执行《德宏州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交心谈心办法(试行)》,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坦诚相见、正面激励的沟通性谈话,对于干部轻微违规违纪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诫勉性谈话。今年以来,德宏州纪委监委开展交心谈心346人次,解决问题132个。同时,州纪委监委还给146名纪检监察干部上“廉政户口”,集中采集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培训、奖惩、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情况,重点关注纪检监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房产、个人申报的收入登记、经商办企业、因私出国(境)等重大事项情况。采集情况以电子档案的形式做到一人一档,数据详实,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实时更新和动态监控。芒市纪委监委制订《芒市纪委监委走访干部职工家庭活动方案》,市纪委监委领导走访干部职工家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延伸查处2名乡镇纪委委员、1名村监委主任和8名村务监督员。(尹玲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