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平县纪委监委立足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严格按照监察法赋予的调查措施开展工作,推动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察调查无缝对接,努力提升“1+1>2”改革质效。
根据调查需要,坚持全面审慎、积极稳妥、规范高效使用调查措施,对调查措施的使用严格监管,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流程管控,做到逐级审批、全程留痕,防止调查权滥用以及不规范使用,确保各项调查措施依规依纪依法精准使用。在谈话和讯问中,把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及时对留置人员开展党章党纪教育和宪法、监察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为案件突破打下坚实思想基础;在讯问、询问、搜查等重要环节,采取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审查组分别保管,定期核查;在扣押、搜查过程中,现场搜查全程录音录像,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正当权益;在留置过程中,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深挖扩线,确保调查人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
在此基础上,县纪委监委加强内部配合,同步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安排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对事实、证据、程序以及取证来源是否规范进行审核把关;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沟通配合,推动法法衔接,在立案调查阶段,协调公安机关配合参与扣押、搜查等调查措施;在移送审查起诉阶段,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完成对证据标准、案件移送等事项的审查对接,提前完善证据链条,补充证据瑕疵。
截至目前,已使用谈话178次、讯问27次、询问106次、查询169次、调取81次、扣押10次、搜查4次、鉴定1次、勘验(检查)1次;对4名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已全部移交检察机关。(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