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向县级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 推动监察职能延伸

发布时间:2018-12-12 07:52:34   来源:玉溪市纪委

为进一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向功能区延伸,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华宁县采取“一次一授权”的方式,向县级部分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

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根据当前实施项目实际,优先选择向盘溪镇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小学幼儿园C级不安全校舍加固改造工程2个县级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并行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按照项目开展监督的实际需要,逐步向其他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力求监察职能向功能区覆盖延伸。

明确职责,实现“三同”。监察专员由县监委对工程项目监督有丰富经验的领导干部担任,以发现问题、查纠问题为关键点,明确全面强化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围绕项目运作过程中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依纪依法履职情况及其他情况开展监督,督促公职人员依法、廉洁、高效履行职责,确保项目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督促项目建设工程及其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为重点,做到监督有的放矢,力求发挥“派”的权威。

方式得当,严守纪律。项目监察专员采取参加或列席会议、听取汇报、谈话、查阅复制文件资料、重点检查抽查、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监督、提出监察建议等方式,加强再监督再检查,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添乱。对涉及的业务问题不表态、不签字,保守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对监督发现的问题线索,按规定程序及时移送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严格执行“六大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力求“三转”到位。(付玉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