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由你局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对该厂的排查工作,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并将办理结果于30日内函告我委。”这是砚山县监委在查办该县某砖瓦厂环保案件过程中向县工信商务局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监察建议书指出了我们的‘病症’所在,给我们指明了整改方向,我们一定在要求时限内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县工信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接过监察建议书时说到。
自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该县监委严格遵照监察法履行职责,针对信访件调查和案件查办等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类列出“病症”,用规范统一的格式和文号对症下药开出监察建议书,责成相关单位整改落实,着力做好执纪审查和执法调查“后半篇文章”。今年以来,全县共发出监察建议书7份,提出监察建议9条,督促整改问题4个,建章立制2项。
据悉,监察建议书发出后,该县纪委监委明确专人进行跟踪督促整改,建立监察建议问题整改台账,列出整改要求、单位及时限,通过电话跟踪、约谈督查、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监察建议书的执行情况、时限要求、建章立制等内容进行全程监督、限时办结,并进行销号管理,真正实现了查处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线、规范一方的查办案件治本作用。
“为真正发挥监察建议书的最大作用,我们将整改情况纳入有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同时对建议工作敷衍应付、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不执行、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的有关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追责问责,确保监察建议的有效性和权威性。”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正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