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麒麟区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立足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全面审慎探索使用12项调查措施,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度建设探索完善。针对不同调查措施设置不同的文书和审批程序,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部门、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审理部门之间的职能分工和工作衔接制度,努力探索纪法贯通和法法衔接有效路径。起草“一个办法”“一个规范”“一张流程图”“一套文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等进行“流程再造”,解决区纪委监委内部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等“纪法”衔接问题。
监督调查规范高效。加强日常审核把关,实行一件一登记、一事一备案,对相关材料全程留痕、存档备查。以留置取代“两规”,并在案件查办的第一时间成立临时党支部,实现党支部建设和审查调查工作同促进。同时强化被调查人权利保障,采取留置措施及时书面通知家属和所在单位,向组织人事、上级主管单位等通报,限定留置期间讯问时间、时长,坚守安全底线。
案件质量巩固提升。按照收集、固定、审查、运用证据应当与刑事审判关于证据的要求和标准相一致的要求,全面、客观地收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调查人供述和辩解、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同时,为确保留置案件顺利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坚持查审分离提前介入。审理结束后,依法制作《审理报告》《起诉意见书》,并辅助做好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工作。用“政务处分”代替“政纪处分”,调整处分审批权限,依法对职务违法犯罪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
据统计,1至10月,区纪委监委共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累计开具各类调查措施文书1278份,使用谈话607次、询问327次、讯问114次、查询89次、冻结16次、调取148次、查封2次、扣押1次、搜查6次、鉴定3次、技术调查48次。(张国飞 阮红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