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龙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监察体制改革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任务,不断改革创新,努力提升纪检监察改革效力。
打通纪法衔接。玉龙县纪委监委注重履行好执纪执法双重职责,在对案件定性时,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思维去分析研究判断。严格依法行使职权,运用监察法赋予的12项调查措施,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4道“关口”。及时出台《信访举报工作办法》《派驻机构工作办法》等制度,严格工作要求,规范工作程序。同时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累计参训人员达459人次,通过提高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法律素养。
优化人员结构。玉龙纪委监委通过转隶、划转、平级交流等方式,新融入11名转隶人员,29名划转人员,平级交流12人。将业务能力较强、办案经验丰富的转隶人员,专业知识强的划转人员安排到办案科室,实现了人尽其用。改革后,内设机构14个,其中执纪监督审查部门从7个增至11个,占内设机构总数的78.6%,执纪监督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通过组织集体活动,使新进入人员与原纪委人员建立友好感情,切实增强转隶、划转人员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让新进入人员尽快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
严守安全底线。玉龙县纪委监委以“执纪审查既要保证审查对象安全,也要保障涉案人员安全,确保双安全”的要求,共开展审查调查安全培训1次,参训人数达140余人。与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等层层签订责任书98份,将审查调查安全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确保信访、线索处置、立案、审查、审理等各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定标准,符合依纪依法安全办案的要求。投资近50余万元,建成了玉龙县纪委监委规范化谈话室,谈话室符合防火要求,监控设施设备齐全,保障审查调查谈话全程录音录像。同时,筹措5万余元,在玉龙1乡镇建成1个规范化谈话室,基本实现审查调查谈话同步录像、录音、储存。
强化自我监督。强化自身建设,把“打铁的人”锤炼成“铁打的人”,用具体行动昭示执纪者有着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2018年以来,对2名玉龙纪检监察干部做出党纪处理。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相关法律法规,出台《玉龙县纪委派驻机构人员工作纪律等相关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形成执纪监督、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各环节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内控机制。
增强统一领导。县委书记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把握政治生态,第一时间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认真审核把关,随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确保党牢牢掌握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今年来,召开10次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管党治党、反腐败工作;批准采取留置措施1人,立案审查54件67人。
实现监督全覆盖。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增加到21030人。实现了对所有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4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常态管理上狠下功夫。坚持“快查快结”理念,建立案件领办、交办、督办、核办、催办制度,促进执纪审查提质增效。强化巡察监督,制定县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截至目前已开展十三届县委六轮巡察,共对29个部门乡镇进行常规巡察。
通过纪法衔接,优化人员机构、注重办案安全、强化自我监督、增强统一领导、扩大监察范围等举措,玉龙监督执纪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今年以来,玉龙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群众诉求1635件,办结1630件,正在办理5件,群众满意率100%;谈话函询1件1人,留置1件1人,问责14件20人6个单位,立案审查54件67人。(李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