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以来,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持续推进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彰显出“1+1>2”的监察体制改革效应,审查调查工作成效明显。1至10月共立案62件65人,同比增长106.66%。
整合监督力量,实现监督全覆盖。区监委成立后,健全了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整合监督力量,以“监察全覆盖”“派驻全覆盖”和“巡察全覆盖”实现监督全覆盖,重点围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六个严禁”等重点工作,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实现对突出问题的精准化监督,早提醒、早处置,督促整改存在问题,排查并移交问题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行为,1至10月,派驻纪检组共立案9件9人;突出巡察监督,重点加强对全区各级党组织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巡察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巡察利剑作用彰显,前五轮巡察累计发现问题328个,问题线索37条,立案5人,问责1人,组织调整3人。
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腐败。为扎实推进检举举报平台“全覆盖”,各派驻纪检组、各街道纪工委检举举报电话和12388检举举报电话向社会全面公布,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网络、新媒体举报平台;通过“五级联动”平台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信访办结率;积极发挥区委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加强案件线索排查处置,充分运用办案措施,加强案件查办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严肃责任追究;注重对谈话对象的党性教育、政策引导、心理疏导以及事后的“回访”教育,定期开展执纪审查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办案安全“零”事故,筑牢执纪审查安全防线。
推进制度建设,规范监察职能。积极探索健全制度,促进纪法衔接、法法贯通。今年3月,云南省纪委监委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区监委严格按制度规定开展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试行)》《区委政法委支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办法(试行)》等制度,推进监察职能规范化,合理利用调查措施,监察调查工作有序开展。
坚守责任担当,强化正风肃纪。以组织全区党员干部观摩现场庭审、观看警示教育片、发送廉政短信、发送廉政公开信,新媒体宣传教育等方式开展正风肃纪教育;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紧盯“三公”经费使用、医疗器械采购、教育乱收费等具体问题,重要节假日违规公款送礼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文风会风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方面的突出问题,集中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的监督执纪问责,推动环保问题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因环保问题问责处理16人,提醒谈话19人,批评教育11人,其他组织处理3人。(陈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