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凤庆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截至10月底,处置问题线索103件,同比上升37%;立案51件,处分54人,同比上升6.3%。
监督检查“面对面”。采取进驻巡察、派驻监督、节点明查暗访、定期专项巡查、适时重点抽查、重大问题跟踪检查等方式,围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环境污染问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对单销号处理。脱贫攻坚专项巡查组先后开展四轮检查,发现并交办扶贫领域问题544个,问责领导干部21人,处分8人;办结环境保护信访举报件9件,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问责、处分领导干部17人。
问题线索“零暂存”。畅通发现问题线索渠道,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三级排查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反映问题集中、涉嫌违纪违法、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重点督办。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坚持纪检监察室和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机制,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水平。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机制,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
纪法衔接“无缝隙”。制定下发《凤庆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凤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细则》等制度,强化执纪执法部门间的线索移送、情况通报、协调配合,有效推动纪法衔接。综合运用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扣押、鉴定、留置等措施,强化审查调查,共开展谈话138人次,询问406人次,讯问6人次,查询36人次,调取181次,扣押5次,留置1人。对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立案51件、处分54人,其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杨成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