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明责任传压力 确保审查调查安全零事故

发布时间:2018-11-15 07:45:25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始终把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进一步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层层签订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41份,有效确保了今年来全县立案审查调查49件59人无安全事故。

抓学习教育,筑牢安全防线。始终把学习教育放在首位,在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专题会、县纪委常委会(监委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相关要求,让每一名办案人员将安全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干部夜校”和“读书会”等为载体,每月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交叉互补式业务研讨,由熟悉纪律审查工作的纪委干部讲授党章党规党纪和纪律审查业务,由熟悉职务犯罪工作的转隶干部讲授法律法规、职务犯罪侦查经验、起诉审判证据标准等知识,打牢业务基础,防止因能力不足导致乱干、蛮干,防止办案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强化警示教育,总结反面教训,对照自查自纠,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审查调查全过程,牢固树立“审查调查安全无小事”的理念。

抓贯彻执行,压实工作责任。坚持审查调查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要求。建立健全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机制,规范“走读式”谈话对象接送登记,严格执行谈话审批制度,对谈话安全风险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谈话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阵地建设,建成占地面积390.7平方米,建筑面积456平方米的标准化县级谈话点。配备符合标准的谈话桌椅、安检门、应急电源、消防器材等设备。制定《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管理使用规定(试行)》,为谈话点的合理、有效使用及案件查办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抓日常监管,杜绝安全隐患。明确2名审查调查安全员定期不定期对办案场所进行日常监管和安全隐患检查。实行审查调查安全“案案有检查、月月有报告”制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定期不定期对各办案组办案安全工作进行实时监督检查,对发现有安全隐患苗头和倾向的及时纠正消除。坚持“一次审查调查一份预案”的原则,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适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杨晋  熊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