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监委成立以来对7人采取留置措施

发布时间:2018-11-10 07:45:01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今年以来,勐海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严格执行监察法对采取留置措施的相关要求,规范程序,细化工作流程,实现依法调查与移送审查起诉无缝对接,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截至目前,已对州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案件的7名涉案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稳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释放出正风肃纪力度越来越大的强烈信号。

为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县纪委监委积极与政法委、公安局、检察院等部门加强日常协调衔接,探索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与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的贯穿衔接统筹问题,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同时抓好线索移送处置。在州纪委监委的领导帮助下,建立完善监委办案工作制度,梳理编制办案工作规范流程,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搜集核查力度,依纪依法查办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

县纪委监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为准绳,做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衔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决维护纪检监察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先后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调查措施,整个调查过程严格按照监察法和省纪委“四项制度”有关要求进行,纪法衔接和法法衔接顺畅有序,依法调查与移送审查起诉做到无缝对接。

在留置工作中,县纪委监委严守安全关,确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协调公安、医疗等部门参与留置工作,明确审查、陪护、值班、医务、后勤等人员安全责任,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和安全,为其提供医疗服务,每天均对留置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排除。认真做好被留置人员教育转化、心理疏导等工作,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向其讲清政策、严明纪律。(周听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