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办案安全视为执纪审查调查的生命线,切实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执纪审查工作开展到哪里,安全措施就跟进到哪里,确保执纪审查调查过程安全全覆盖、无盲区。
加强领导,筑牢执纪审查调查安全防线。县纪委监委领导高度重视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在召开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职工会、季度工作例会时,都要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都进行强调、提醒和要求。尤其是当上级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提出新要求、新举措时,县纪委监委均在第一时间组织纪律审查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学习和传达,全面掌握执纪审查安全相关规定和要求,始终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放在工作的首位,坚决杜绝麻痹大意、一味追求办案数量、办案效率而忽视办案安全的行为。今年以来,召开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强调会议8次。
健全机制,落实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年初,县纪委监委与各基层纪(工)委、派驻纪检组及相关案件审查调查部门签订《纪律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书》27份,把执纪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层层细化分解,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案部门负责人到办案人员,人人肩上有责任、有压力。制定完善《富民县纪委监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试行)》,要求执纪审查部门每初核和查办一件案件都要签订一个安全办案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责任随时监督、随时提醒、随时跟进,全力确保办案安全万无一失。
规范程序,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云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等四项制度规范开展执纪监督审查工作。坚持把办案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杜绝不按程序办案,严把办案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更加重视安全文明办案关。做到执纪审查调查的每一个环节有审批、有手续、有着落、有反馈,若无安全预案、无安全保证,宁可暂时不办案。严格遵守问题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批手续和时限要求,对确需延长办案时限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审批及备案。
注重管理,保障谈话对象安全和权益。结合实际制定《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富民县纪委监委谈话室应急预案》《富民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使用谈话室审批表》《富民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谈话室使用登记表》等制度规定,加强对谈话室的使用程序、权限、管理等工作的指导,明确谈话室使用范围和责任,要求执纪审查谈话切实做到场所使用程序化、谈话管理规范化、工作人员专业化。谈话要求在谈话室进行,对谈话过程做到全程录音录像和相关安全保障工作。
强化监督,确保安全措施落到实处。县纪委常委会(县监察委员会)每年专题研究部署依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工作不少于2次。加强对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正。切实做到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推进到哪里,安全监督工作就跟进到哪里。认真落实办案安全情况报告制度,要求各部门将办案安全情况及时报案管室,没有发生安全问题的,也要进行“零报告”。每年将办案安全列入执纪审查调查管理的主要内容,将落实办案安全措施作为重要指标进行管理考核,对发现安全事故的“一票否决”。1至10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26件,立案39件40人,从未发生过执纪审查调查安全事故。(杨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