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成立课题组 就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8-11-06 07:50:30   来源:德宏州纪委

近日,德宏州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5个县市56个乡镇336个行政村为调研对象,就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进行问题研究。

调研组分析认为,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是深入推进监察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现实需要,当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乡镇纪委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影响了监督执纪效果;二是执纪力度不够,乡镇纪委坐等问题线索上门,重实体轻程序、重数量轻质量,缺乏执纪审查专业设备,没有专用的谈话室,办案安全存在较大隐患;三是队伍素质不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大多“半路出家”,存在“接岗时没有培训、在岗时没空培训”的现象,监督抹不开情面,工作放不开手脚,宁当“老好人”不做“黑脸包公”,不会不敢不愿监督执纪。

对此,课题组提出以下对策措施。一是按照基本保持体制稳定、有效整合监察力量、整体覆盖监察对象、明确授予监察权限、依法履行监察职责的要求,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到2018年底或2019年初,在全州56个乡镇成立监察室,在336个行政村成立监察组,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使群众身边的公职人员受到严密监督;二是赋予乡镇纪委监察权限,县市监察委员会授权乡镇监察室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乡镇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健全划片联系制度,实行县市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划片联系制度,通过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统一调配审查调查资源等方式,不断增强合力,补齐工作短板,切实解决乡镇纪委人手不够不能办案、能力不足不会办案、碍于情面不愿办案等问题;四是建立健全定期报告工作制度,从制度层面规定、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室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工作的方式、内容和要求等;五是建立健全激励惩戒机制,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每年对乡镇纪委监察室的监督、调查、处置工作进行量化考核,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