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抓牢扛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政治责任,把监察体制改革列入常委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县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工作部署,形成县委领导,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责、合力协同的良好工作格局,不断把改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制定《县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县监委议事规则(试行)》《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暂行办法》《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制度(试行)》等制度,及时将监察体制改革实践成果上升为制度规定。县委由原来侧重“结果领导”转变为“全过程领导”,把党的领导体现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日常工作中。县委主要领导定期研判问题线索、分析反腐形势、把握政治生态,第一时间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对初核、立案、采取留置措施、作出处置决定等认真审核把关,适时听取重要事项汇报,牢牢掌握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权。
组建15个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实现对全县62家县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全县监察对象达到9928人。改革后,14个内设机构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10个,执纪监督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分别占到总数的71.4%和65.7%,实现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和“机构、职数、编制”三不增加的改革目标。成立县委巡察办和3个巡察组,先后开展六轮“政治体检”,形成了更高效、更规范的监督合力。
按照“老事老办法、新事新办法”办结检察院移交问题线索7件,保证过渡期间反腐败力度不减。综合转隶人员业务特长和优势,11名转隶干部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审查调查、审理部门人员力量。转隶人员牵头主办或者参与开展问题线索排查、执纪审查31件,开展各类监督检查6批27人次。综合使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各项措施133件623次。(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