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聚焦主责主业 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时间:2018-11-03 07:45:20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景洪市公安局副局长刘军、州公安边防支队勐腊大队勐润边防站站长王国强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1月1日,西双版纳州纪检监察网站在同一天时间内依法发布了3起立案审查调查信息。这是州纪委监委继今年3月份首次依法发布州检察院原反贪局局长杨锋立案审查调查之后的第7起留置案信息发布。

监委组建成立以来,全州各级纪委监委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新部署新要求,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监察法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责任担当,高效行使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项职能,准确把握、审慎稳妥使用留置措施,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依纪依规依法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截至目前,已对19人采取留置措施,其中公职人员7名,非公职人员12名。

始终把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摆在重要位置,抓牢党对反腐败工作的主动权,成立专案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机关运转工作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事、管人,研究制定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专题会议事规议则、委常委会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医疗保障工作机制,制定出台州卫计委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医疗保障工作办法,开通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全力保证“走读式”谈话安全。

同时,强化纪法衔接、法法衔接,依法合力反腐。严格执行监察法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公安机关配合监察委员会查办案件工作办法等,依法依规运用监察手段,实现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的顺利衔接。研究制定关于纪检监察机关协同推进监督职责的指导意见、派驻(出)机构案件办理程序等机制,集中力量开展监督调查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力促全州纪检监察工作措施衔接、程序严格、效率提升。

与此同时,各级纪委监委加大实践探索创新力度,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州纪委监委根据监察法等法律规定,采取“全员办案”“指定管辖办案”等办法,全要素运用好12项调查措施,探索建立监委办案工作制度,梳理编制办案工作规范流程。坚持“把案件办成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铁案”的理念,强化专案组成员在案件调查、留置期间自我约束,不断总结积累实战经验,准确把握标准尺度,提升依法办案、依法履职能力,强化安全措施,实现审查调查工作和执纪执法人员安全“零事故”。

按照“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的要求,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推动反腐败力量全面整合,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彰显监察体制改革“1+1>2”效应。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584件,处置问题线索229件,立案审查107件14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6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