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悔呀,如果可以重来,我肯定不会去送钱,现在把自己也送进去了,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近日,因涉嫌行贿犯罪被会泽县纪委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陈国友,谈及自己的行贿事实后悔万分。这是会泽县纪委监委向“围猎者”亮剑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会泽县纪委监委充分运用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加大对受贿行贿问题线索的搜集核查力度,依纪依法查办受贿行贿案件。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展开调查,进一步加强与组织、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等协调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对行贿人的处置上,善用慎用各项法定调查措施,在严查行贿者本人的同时,对其通过行贿获取的经济收入等不法利益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让“围猎者”付出沉重代价,持续释放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强烈信号,一批“围猎者”与被“围猎者”受到严肃查处。
经查,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期间,会泽县看守所原民警刘华伙同会泽县职业技术学校原教师龚长贵、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协管员马丽娥,违反法律规定,利用马丽娥担任会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协管员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陈国友送来的高额“好处费”,违规帮助陈国友处理异地车辆违法信息记录。2018年10月22日,会泽县纪委监委依法将刘华、龚长贵、马丽娥、陈国友4人涉嫌行受贿犯罪案移送会泽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案是会泽县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首批行受贿一起查的案件,涉案金额达73余万元。
“我们就是要通过双管齐下同步查处,让行贿与受贿一样受到严惩,对行贿者形成震慑,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会泽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李建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