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玉溪实施3个文件监察覆盖更全面

发布时间:2018-10-25 07:45:09   来源:云南省纪委

玉溪市完成《玉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设立派出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推开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审议工作,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据介绍,全市将严格落实3个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加强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推进监察全覆盖。

《玉溪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明确了派驻机构名称及职责、机构设置和其他有关要求。《关于设立派出监察机构的实施方案》明确,要向市直属机关党工委、市属工业园区、市管国有企事业单位、市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监察专员,对制度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关于在全市推开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及时发现并上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时,探索推动乡镇(街道)、村(社区)联动,建立廉情监督机制,聘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村级廉情监督员,凝聚监督合力,健全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体系。

玉溪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在介绍这3个文件时表示,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派驻纪检监察组职能职责和监督调查手段得到进一步明确和丰富;设立派出监察机构有利于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向功能区延伸,消除监督死角,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开展乡镇(街道)监察试点工作,进一步巩固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的成果,有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杨富东  林子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