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监察委成立以来,不断配齐配强干部,积极促进机构人员融合,加强学习教育提升能力素养,再造流程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制度健全机制,助推监督执纪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完善机构设置,配强配齐干部。在机构编制、职数“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科学设置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4个,撤销原有的5个派出纪工委及14个县直部门纪委,向全县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组17个、纪工委1个,并各配备了组长1名、副组长1名、纪检员1名共48名纪检监察干部,负责58个县直部门的日常监督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加上检察院转隶干部12人,目前县纪委监委共有纪检监察干部50人,为实现监督全覆盖提供人员保障。
强化学习教育,提高办案质量。不断建立健全工作规则等各项工作制度,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等工作流程,加强纪委、监委内部协调,提高办事效率。向乡(镇)纪委、派驻(出)纪检组及机关干部职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释义)》《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学习资料共计400余份,营造学纪学法的浓厚气氛,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办案能力。
规范审查程序,从严处置腐败。认真落实《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先后制定纪委监委工作规则、专题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坚持以“四种形态”为导向,按照线索管理处置“六个零”的要求,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归口处置机制,由信访室归口受理各级党委(党组)和派驻纪检组报送的信访举报件和各种问题线索,全面规范监督执纪监察工作。
据悉,1至9月,该县共受理信访举报66件,处置问题线索48件,立案审查30件34人;结案2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其中党纪处分26人、政务处分16人、双重处分9人。涉及乡科级15人,一般干部8人,其他人员10人。(李敏 陈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