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县:监察建议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8-10-11 07:51:28   来源:临沧市纪委

“现就云县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你局提出如下监察建议……”近日,云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县监委发送的一份监察建议书。

今年以来,云县纪委监委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全面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的监督提醒作用,有力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切实把制度优势转为治理效能。向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已成为一种常态,截至目前,云县纪委监委共向有关部门发送《监察建议书》4份。

在依照法定职权履行监察职能过程中,针对监督调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廉政建设、履行职责等问题,“对症下药”向直接责任单位、主管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提出纠正措施、完善管理、健全制度等建议,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与此同时,强化再监督再检查,定期跟踪和实时掌握被建议单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纠自查整改情况,对责任“挂空挡”、整改“走过场”、落实“打折扣”的严肃追责问责,真正让监察建议成为“祛病拔根”的“好药方”,推动责任单位将监管责任压紧压实,维护监察建议的严肃性、权威性。

“监察机关依法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履行处置职责的方式之一,也是促进法律实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下一步云县纪委监委将继续发挥好监察建议书这一法治手段,向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尽责行为‘亮剑’,倒逼责任单位担当尽责。”云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段文艳  苏有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