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党总支一支部书记蔡某某在时任华兴社区一组组长期间,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华坪县监委采取留置措施。近日,蔡某某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县监委成功办理的首例村民小组长留置案件。
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在收到关于中心镇华兴社区一组原组长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实名信访举报后,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并转到纪检监察室具体承办。
纪检监察室接到问题线索后,及时成立核查组,认真分析举报信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初核方案,严格依纪依法开展紧张细致的初核工作,努力寻求突破口,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线索得到实质性突破。
在初步掌握了蔡某某在协助政府从事土地征收补偿费用过程中的部分违纪违法事实后,8月15日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其进行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经丽江市监委批准,于8月20日对蔡某某采取了留置措施。
在留置期间,调查组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并严格按照留置程序实施,对案件进行充分研究和讨论,先后采取了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等调查措施及时办结案件,同时,认真细致规范办案工作流程和调查处置文书,确保程序规范、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在案件移送前加强与县检察院的业务沟通和交流,主动适应改革后纪法衔接的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监察调查与依法审查起诉的无缝对接,认真履行好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确保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不遗漏,努力将首例村民小组长留置案办成铁案,让办案过程真正达到积累经验、深度融合的实战效果。
“这是县监委成立以来的首例村民小组长留置案件,审查、监督、案管等部门根据不同的职责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在实战中学,在实战中干,初步探索出了一套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运行机制,既全面提升了履职能力,又推进了业务工作的融合。”调查组组长说。(吴燕 周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