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洱:派驻机构擦亮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18-10-04 08:25:31   来源:普洱市纪委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宁洱县纪委县监委12个派驻机构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加大对党规党纪、相关法律法规及要求的学习宣传力度,不断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肃执纪监督,有效地发挥了派驻机构监督“探头”的作用。

提升履职能力。派驻机构成立以来,各纪检监察组把学习放在第一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积极通过《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百问百答》《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学习派驻纪检监察组业务知识。与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以及联系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职能部室加强联系对接,学习开展执纪审查的业务流程。4名“新手”纪检监察组组长还通过积极主动地参与脱贫攻坚、创建文明城市等全县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参与巡察工作等方式,全面提升履职能力。

加强廉政宣传教育。各纪检监察组进驻驻在单位之后,通过召开会议、组织学习等方式宣传党规党纪,传达学习《云南省规范农村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相关的文件通知。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交运局纪检监察组、驻农业和科学技术局纪检监察组、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组等组织44名相关人员到县人民法院开展旁听职务犯罪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先后到普洱中学、县卫计局等单位上廉政党课,500余人受到了教育。各纪检组也借被监督单位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契机上了廉政党课,实现了对县属各单位公职人员宣传教育全覆。

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部门领导干部的监督,督促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切实履行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节假日期间加强对被监督单位教育和提醒,要求其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各个纪检监察组在成立之初就分别建立了微信群,将被监督单位领导干部加入群,既加强了日常的联系对接,也为各单位之间交流学习提供了平台,有效地提高了廉政宣传教育范围和效果。

严肃执纪监督。强化“探头”作用,盯住人、管住事,把监督的触角伸到前端,不断增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根据各个单位的行业特点,分析其薄弱环节、风险点较高的部位、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等,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严格执纪监督,严肃追究责任,并要求被监督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截至目前,全县12个派驻机构指导相关单位立案审查3件,处置问题线索5条。(姚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