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纪法衔接 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

发布时间:2018-09-29 07:45:08   来源:临沧市纪委

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变化新任务,纪法衔接,精准发力,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持续保持正风反腐高压态势。1至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616件次,同比上升116.1%;处置问题线索442件,同比上升26.3%;立案244件,同比上升13.5%;党纪政务处分249人,同比上升21.5%。

监察体制改革启动以来,市纪委监委切实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主办责任,加大主导协调和督办力度。健全完善现有协调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形成“反腐败协调小组统一领导,纪委监委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调动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工作合力”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格局。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线索主渠道作用,构建起信、访、电、网、新媒介“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依托“五级联动”监督平台,方便群众及时反映问题,提升群众参与率,进一步扩展问题线索来源;纪检监察干部扑下身子,走村入户深入群众中了解情况,面对面向群众收集问题线索;注重与信访、公检法、扶贫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建立信息共享、问题线索移送、反馈、处置等快速反应机制,对相关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及时反馈。

同时,加强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和分析研判,及时处置重要检举事项,坚持纪法面前人人平等。对侵害群众利益,“四风”问题以及精准扶贫、工程建设、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失职渎职、滥用公权力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使纪律、法律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管在日常、严在经常,对党员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约谈提醒、谈话函询、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抓早抓小、动辄则咎,达到严管厚爱、治病救人的目的。1至8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566人次。

此外,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监察法》,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等四项制度要求,依规依法全要素使用各项调查措施2808次。(陈伟孝  闫利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