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元江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转隶开局、平稳过渡、逐步深化的原则,严格“按图施工”,积极稳妥审慎推进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各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着力抓机构组建,加强力量整合。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2个,12个派驻(出)纪检机构,设立巡察办,组建5个巡察组。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县委巡察机构共有编制96名,从检察院转隶(划转)11人,相关部门选调补充17名,实有在职人数达86人,实现因事择人、人岗相适、人尽其才的合理搭配,力量配备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监督执纪部门的机构数、编制数占总数的67%和71%。
着力抓建章立制,完善“纪法衔接”。先后制定纪委监委工作规则、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集体排查办法、机关办公区谈话室使用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规定、留置场所管理办法、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为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为高效公正开展执纪执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着力抓执纪执法,全要素试用调查措施。细化完善12项调查措施使用程序,在实践中不断检验、逐步完善,做到应试尽试、应用尽用,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1至8月,共受理信访举报96件,处置问题线索78件,立案34件40人,其中党纪立案25件29人、政务立案9件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使用谈话168人次、讯问4人次、询问71人次、查询37人次、调取证据44人次、扣押3件次、勘验检查1人次、鉴定1人次、留置和搜查各2件次。通过执纪审查,为13名干部澄清事实,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33.74万元。
着力抓规范操作,确保审查调查安全。新建规范化谈话室4间,安装门禁系统,配备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消防灭火器械,对谈话区墙面、桌椅进行软包处理,安排专人进行管理。新修订了办案流程、办案安全和配套使用的规范性文书,对审查调查措施进行严格规范,树起安全文明办案的制度铜墙。落实案件查办安全责任,逐级签订监督执纪监察安全责任书,将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和每一名办案人员,确保办案安全“零事故”。
着力抓改革创新,破解监督难题。制定《元江县纪委县监委监督责任派单制实施办法(试行)》,实行监督责任派单制,以清单方式细化责任,做到季度有派单、有汇报,有通报。出台《元江县纪委派驻(出)机构工作职责及责任划分(试行)》,明确派驻(出)机构28项职责清单,厘清监督职责范围,派驻机构“触角”和“前哨”作用正在显现。制定完善容错纠错机制,从制度层面着力破解为官不为、担当不足、懒政怠政等问题,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失误的14名干部给予容错免责。出台《元江县村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试行)》,对7名村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查出管理不规范资金195.17万元,完成审计处理应调账86.06万元,提出审计建议6条,发现问题线索2件。
着力抓自身建设,打造过硬“纪律部队”。认真实施“强基固本、能力提升、作风深化、阳光纪检”四大行动,参加省市纪委监委“转隶融合、素质提升”视频培训4次,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自行组织培训6期20个专题,组织外出培训37人次,微信公众号推送培训21期。坚持季度工作汇报会制度,通过亮成绩、找不足、相互提、明方向的方式,进一步压实工作任务。通过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情况、网络平台通报和“纪检监察开放日”等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把执纪执法权力晒在阳光下,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1至8月,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5件,立案1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问责1人,提醒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工作约谈3人,检讨3人,通报批评1人。(王云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