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县区监委成立以来,充分发挥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的优势,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既用好党章党规党纪的“尺子”,又依法实施监察,着力在精准发现问题、推动问题解决上下功夫,推动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顺畅对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优势互补。
把纪委监督和监委监督贯通起来。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定位,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监督工作的核心任务,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学习贯彻的问题,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落到实处。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聚焦脱贫攻坚、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生态环境保护、改善营商环境、巡视巡察整改等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整治不作为、慢作为问题,1至7月,共问责8个党组织、186人。
全面清理排查问题线索。为扎实做好全市转隶移交的17件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市、县区纪委监委迅速将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由纪委书记专题会集体排查、处置,有效防止个人办案、突击办案、处置不当等情况发生,实现转隶移交问题线索规范高效处置。结合原纪委在办和新收到问题线索,市、县区两级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进行了全面清理排查。
严格规范和全要素试用12+3项调查措施。市、县区两级监委组建后,坚持“宽打窄用”,全方位加强审批监管,严格流程管控,坚持事前请示批准、事中及时报告、事后汇报结果,做到逐级审批、全程留痕,依法使用12项调查措施和3项提请协助措施。定期检查调查期间的录音录像、谈话笔录、涉案款物登记表等,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杜绝监管盲区,防止权力滥用。1至7月,全市监察机关全要素使用各项调查措施634次;全市共对8人采取留置措施,比改革前2016年同期“两规”人数上升300%。
筑牢审查调查安全防线,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常态化开展审查调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开展办案场所消防应急演练等活动,坚持把安全教育覆盖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延伸到审查调查各个环节,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火墙”。层层签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安全责任书,把安全工作具体到事、落实到岗、责任到人。把“走读式”谈话安全作为重点,确保安全责任覆盖谈话全过程。不定期对审查调查安全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堵住工作漏洞,坚决杜绝办案安全事故发生。截止目前,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实现了执纪审查调查“零”违纪、“零”事故、“零”投诉。(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