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福贡县监委对福贡县子里甲乡俄科罗村委会副主任戈某某因涉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调查,并于7月31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8月4日,基本查清戈某某涉嫌违法事实,该案于8月7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精心组织谋划。作为福贡县监委留置“第一案”,县纪委、监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留置安全,把每一个细节都做细做实,仅8天就完成从留置到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全过程。
严格办案程序。在留置调查期间,福贡县监委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专案组人员始终坚持标准化、规范化,确保审查调查全程留痕、高效规范。同时,把审查调查安全意识、保密意识挺在最前面,严格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切实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将“办案安全无小事”的具体要求落实到每一位办案人员、陪护人员身上和每一个办案细节之中。
加强内外协作。充分考虑留置案件特殊性,福贡县监委与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森林公安局、县医院等部门协调13名工作人员,并及时与检察机关联系对接,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熟悉案情,并就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移送起诉环节及时沟通协调,实现监察程序和司法程序有效贯通,确保调查期间取得的证据确实充分,符合刑事诉讼证据标准,为提高案件审结效率打下坚实基础。(袁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