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临沧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全面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通过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拓宽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手段,着力实现监督监察“全覆盖”“无空白”,不断开创新时代全市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监察体制改革后,临沧市监督监察对象增至8.6万余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实践,加强对乡镇学校、医院、基层站所等单位公职人员和村委会成员及其受委托从事管理人员的监督,把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按照监察法规定,抓好对6类监察对象,特别是新增监察对象的监督监察,在市、县两级监督的基础上,赋予乡镇纪检干部以监察员身份和相应权限,履行纪检监察双重职责,重点监督乡镇公职人员以及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依法履职、廉洁从政从业等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督手段,畅通“信、访、网、电、微”为主的监督举报渠道的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群众监督作用,纪检监察干部主动扑下身子进村入户,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直接受理信访举报。
此外,市、县两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将驻在部门下属单位全部纳入监督监察范围;市、县两级巡察机构也将被巡察单位所属部门全部列入巡察对象。(陈伟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