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2月完成监委组建挂牌以来,石林县纪委监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双重职责,坚持把“全面融合”理念贯穿于改革工作中,加快人员融合、职能整合、工作磨合,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形成“1+1﹥2”的改革效应。1至6月,县纪委监委共立案件37件,同比增长48%;结案26件,同比增长62%;处分31人,同比增长63.16%,进一步巩固了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初步彰显。
“纪委监委合署办公,不仅是人员上的增加,更是工作覆盖面、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及内部运行机制的转变。”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万勇表示。改革后,县纪委监委一方面严格依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纪执法,搞好纪法贯通、法法衔接,通过组织创新、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保证审查调查权高效规范运行,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另一方面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对违纪党员,做足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触及灵魂、启发觉悟,达到教育、挽救、转化的目的。
今年5月,经昆明市监委批准,石林县启动了留置“第一案”。遇到“大案”,原纪检干部和转隶人员都跃跃欲试。为实现强强联合,经监委委务会讨论研究,决定从原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主攻案件调查、证据固定,以尽快突破案件;同时从机关、纪检组、乡镇选取部分作风硬、能力强的干部参与陪护,在专案组人员的传、帮、带下,参与实战训练。“1+N的办案形式,不仅确保了案件质量,而且充分发挥了练兵效果,在40多天的调查过程中,转隶干部和原纪检干部并肩作战,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实现了进一家门、说一家话、干一家事。”从检察院转隶的第五纪检监察室干部杨云波介绍说。
在执纪执法过程中,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项制度》,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制定《石林县办理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指引》,推动纪法衔接。截止目前,全县启动监察调查7件7人,全要素试用12项调查措施628人次,其中谈话381人次,讯问23人次,询问51人次,查询75人次,调取79人次,查封1人次,扣押15人次,鉴定1人次,留置3人次。(黄俊 赵振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