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关:赋予乡镇监察员职责试点工作启动

发布时间:2018-07-26 07:49:56   来源:文山州纪委

将监察委的职能延伸到更为基层的乡镇,做到监察不留死角、没有遗漏,是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完善和发挥其应有作用的要求。近日,马关县制定印发赋予派出乡镇监察员监察职责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向乡镇派出监察员工作,依据上级监察委授权履行相应职能,确保监察全覆盖。

试点工作采取马关县纪委、监委向乡镇派出3名监察员的方式,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着力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县乡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赋予大栗树乡、仁和镇纪委相应监察职责,并明确履行监察职责的方法和权限。监察员原则上由大栗树乡、仁和镇纪委纪检干部兼任,纪委书记负责本乡镇监察工作。”马关县纪委、监委根据基层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乡镇监察工作职责与权限,主动赋予乡镇监察员6项职责、6项权限,在探索中进一步规范监督监察工作文书,在实践中健全完善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4个流程,确保监察员依法依规依纪行使监察权。

“通过积极探索向乡镇派出监察员工作,做到乡镇监察机构、监察人员、监察职能‘三到位’,实现把监察职能覆盖到最基层,确保监察工作无盲区、无死角。”马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道。

为顺利推进该项工作,县纪委、监委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配齐配强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通过相关单位及科室各司其职、主动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试点工作。截至目前,试点工作已全面启动,2个试点乡镇正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等工作,确保全面摸清管辖范围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基本情况。(戚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