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实现“1+1>2”的改革效果

发布时间:2018-05-28 08:04:00   来源:昭通市纪委

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彝良县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纪学习、法纪深度融合、健全联系机制,实现了“1+1>2”的改革效果。今年2月以来,共处置问题线索38件,立案30件,处分30人。

提高政治站位。教育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在思想上有发自内心的认同,又要在行动上有步调一致的精准。纪律检查工作不仅是业务工作,更是十分严肃的政治工作。必须讲政治、顾大局,体现执纪审查的政治性,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

强化法纪学习。纪检监察干部是“打铁人”,首先要成为“铁打的人”,自身廉洁过硬是我们执纪执法最大的底气、硬气。彝良县把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业务技能学习训练,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法纪工作水平,既准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又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增强履职效能,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截至目前,共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120余人次参加了省、市纪委法纪培训视频会;组织6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学习了宪法;购买100余本监察法发放给每一个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印制90余份监察法试题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测试。

法纪深度融合。原纪检监察干部和转隶干部加强沟通,优势互补,互通有无,共同提高;增进理解配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意识,真正做到“思想融入、工作融入、作风融入、感情融入”,切实把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的好传统、好作风融合起来,传承下去,实现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融合,打造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健全联系机制。按照监察法和省纪委监督执纪监察“四项制度”的规定,为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审查部门和派驻机构及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制定了《县纪委县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应联系工作机制》,深入推动了县纪委、监委各机构职能作用发挥。(李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