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善:向责任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清单

发布时间:2018-05-06 08:34:00   来源:昭通市纪委

“你单位在工作出现问题后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查找原因加以整改,存在工作作风不实的现象。”这是永善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纪律审查中,发现问题后向责任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的一个缩影。

永善县纪委、监委一手强化业务提升、一手抓实执纪审查,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发现的新线索、新问题,坚持绝不放过原则,抓早抓小,拟定清单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及时向责任单位反馈,及早纠正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今年以来,共发出纪律检查建议6期、监察建议5期。

深化业务提升,提高纪检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着眼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着力提升纪检干部、转隶干部业务素质,进一步夯实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基础,坚持把政治教育摆在首位,突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两个重点,先后2次组织纪委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书记干部集中学习基本理论、党规党纪、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特别是在近期集中组织学习《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文件上,突出领学、交流、讨论、运用四个环节,强化学习运用实践要求,切实提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主业主责能力。

深化执纪审查,推动纪法业务早融合。坚持人尽其才原则,将转隶干部与原纪委执纪审查力量进行从新“编组”,整合融入到监察体制改革后的7个纪检监察室、案管室等部门,充分利用转隶干部调查取证、询问讯问和谈话专业的优势,传授纪检干部谈话技巧、取证策略等方式方法,原纪检干部对转隶干部开展执纪审查方面的业务指导,推动纪法业务深度融合。

列出问题清单,推动解决轻微问题。提高执纪审查干部的敏锐性和洞察力,注重在核查问题线索中发现的新问题新线索,坚持绝不放过任何线索中的线索、问题中的问题,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按期整改、纠正在执纪审查中发现的轻微问题。(徐荣聪)